美國專利局拒絕晶科能源IPR立案請求事件及相關內容
核心事件詳情
2025年11月20日,美國專利局局長Squires依據自由裁量權拒絕了晶科對First solar專利的IPR立案請求。具體專利是US 9,130,074 B2-高效太陽能電池結構與制造方法。拒絕的理由包括專利已經授權超過10年,且晶科的行為威脅到了美國的經濟安全。在酌情拒絕立案通知發出前,晶科也是做了充分的說明,然而還是沒能改變Squires的認知,最終還是做出了酌情拒絕立案的決定。
這已經是美國新任專利局長第二次拒絕晶科的IPR請求,上次拒絕的是晶科對隆基的專利無效請求和解也是“打出來的”,梳理晶科和隆基和解背后的原因,上次晶科的無效請求被拒絕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晶科和隆基之間和解。
本次晶科對First solar專利的無效被拒絕,將會導致晶科在應對First solar的侵權訴訟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相關訴訟是發生在2025年2月25日,First solar在美國特拉華州法院起訴晶科侵犯其TOPCon專利,晶科于7月對這件專利提起IPR程序,隨著本次無效請求被拒絕立案,晶科可能不得不考慮與First solar的和解,當然,晶科也可以在訴訟中做不侵權的抗辯,然而訴訟程序的長期消耗(庭審預計在2028年2月)可能遠不如和解來的劃算。
First solar的專利US 9,130,074 B2還被用于在今年5月起訴阿特斯,而阿特斯也已經在今年8月對這件專利提起IPR請求,可以預見的是,阿特斯的IPR請求可能也會被美國專利局長拒絕。
美國專利局長Squires上任后更加注重保護專利權人,但他也開始將專利作為對抗中國企業的手段,中國企業在美國被訴后,無效請求看來希望比較小了,和解談判可能更多成為訴訟的結局。
First solar向PTAB提交的酌情拒絕理由(機器翻譯)
基于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的重大考量,本案應予以酌情駁回。批準晶科能源對美國領先創新企業知識產權的攻擊將威脅"重大經濟...或國家安全利益"(2025年3月指導意見第2頁)。保護美國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免受外國敵對勢力支持企業的不當侵害,事關重大經濟與國家安全利益。正如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最新報告指出:"本屆政府貿易政策的核心目標是確保美國知識產權所有者能在全球范圍內充分公平地利用其知識產權并獲利",而"市場準入的不平等[將]嚴重阻礙依賴知識產權保護的美國企業在海外運營與出口,從而損害美國經濟利益"(證據2018第5頁,引自《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案》第1303(a)(1)(B)條)。
這些國家損害風險在此顯現。在中國政府的協助下,晶科能源非法生產并出口了TetraSun公司獲得專利、第一太陽能公司持有的突破性TOPCon技術。但這并非晶科能源唯一的違規行為。就在數月前,美國商務部認定晶科能源以不公平方式向美國市場傾銷太陽能組件,對由第一太陽能等企業組成的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聯邦公報》第90卷第26786、26789頁,2025年6月24日裁決,認定晶科能源以126%的"傾銷幅度"實施傾銷)。因此,晶科能源不僅侵犯了第一太陽能等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更通過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侵權產品,直接削弱了這些美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保護第一太陽能等企業免受此類侵害,其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既具有充分法律依據又至關重要。正如國際戰略研究中心所言:"經濟安全即國家安全",這"包括一個國家維護其經濟利益[和]保護其產業免受外來威脅的能力"(證據2019第14頁,引自白宮《國家安全戰略》報告,華盛頓特區:白宮,2017年)。
第一太陽能公司正是美國專利制度旨在保護的那類企業。該公司不僅是負責任生產的生態高效太陽能組件的全球供應商,更是全球最大太陽能產品制造商中唯一總部位于美國的公司。其子公司TetraSun在開發TOPCon技術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這項技術顯著提升了全球能源效率。專利局不應耗費有限資源去審議一項有悖美國國家利益及其本土產業利益的異議請求。請行使自由裁量權駁回該請愿。
作者評論
看完First solar給出的理由,只能送給他四個字“厚顏無恥”。
關注我,分享一些專利知識,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有幫助圖片
留言區
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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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時間:17小時前
留言內容:干得漂亮,拒絕血汗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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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知產IPTP(作者)
時間:17小時前
回復內容:聽著像有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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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時間:17小時前
回復內容:你是明白人啊
已無更多數據
(注:原內容中“圖片”標識按原文保留,未做修改)